屏边:严把试用期干部任职关 提升选人用人水平

发布时间:2019-03-06 08:13:58   来源:红河州纪委

2018年,屏边县严格落实干部试用期制度,坚持从任前培训、期内履职、期满考核方面入手,把试用期干部的考察识别、考验锻炼、考核管理等不断延伸,切实提升选人用人水平。

坚持任前素质提升,强化试用期干部理论业务水平。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实际需要,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内容,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以及专业素质提升,结合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组织、全员培训”的原则,实现试用期干部参训不少于40学时全覆盖,通过深入实施“先锋模范工程”“战斗堡垒工程”和“阵地建设工程”,以挂钩点讲党课、民主生活会、下派到乡镇脱贫攻坚一线挂职锻炼等形式,促进试用期干部的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

突出日常管理监督,激励试用期干部敢担当、勤作为。县委组织部对新提拔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任务落实、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动态管理,通过电话问询、走访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试用期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履职情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试用期干部培养规划,给试用期干部“搭台子”、“压担子”,全方位、多角度地考核评价试用期干部,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试用期干部考核与转正任用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牢实干导向。

严格期满考核标准,保证试用期干部考得准、用得实。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在1年试用期满后,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试用期干部进行专项考察,要求试用期干部进行全面述职,并及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综合单位鉴定和民主测评情况,由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力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适岗情况。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试用期满干部是否按期正式任职的决定,确保期满考核工作操作规范、程序严谨。(保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