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掀起了迪庆州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潮,也成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讨论的热门话题。
“《条例》的制定出台,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重要的行动指南和制度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好《条例》,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作为迪庆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将组织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迪庆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表示。
“《条例》对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群众的意见、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提供了遵循。‘打铁必须自身硬’,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过程,同样也是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强化政治修养的过程。”迪庆州纪委监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说。
香格里拉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条例》的印发,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对象以及主体,请示报告内容,如何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接下来,我们应该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推动更好的落地生根。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作为党的优良传统,请示报告制度很早就写入党章,得到有力执行,在中国共产党发展的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党中央印发出台《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香格里拉市纪委第三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主任如是说。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事关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严明落实,要求统一规范有效的制度支撑。出台条例有助于解决当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方面不规范、打折扣、应报不报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西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副主任说道。
德钦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在认真研读完《条例》后说道:“《条例》八章四十八条,重点讲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单位部门要按照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请示报告,这是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及时报告工作的有效途径,要利用好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各自本质工作紧紧抓好,落实好,请示报告好,确保工作不出偏差,服务大局,提高‘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