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县委有关要求,我向县纪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请予评议。”2月23日,大关县7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询问和民主测评。
述责述廉压责任。“我认真抓好‘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指导,2018年紧盯重点环节监管开展节假日作风检查4次,制止违规办满月酒等行为2次,开展镇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上班纪律抽查25次,对全镇17个村(社区)开展调研和遍访工作,参与开展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24次。”述责述廉现场,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县委要求,向县纪委全会述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情况,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如实报告晒家底。“我们一家三人,妻子在县粮油储备公司工作;女儿于2016年7月毕业于云南工商学院,在家待业。大关县城有住房一套,124平方米,购买于2008年,总价值22万元,首付7万元,在建设银行贷款15万元;2013年7月购买轿车一辆,价值21.8万元,首付5.8万元,贷款16万元。”在会上,述责述廉干部如实说明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晒出家底。
现场质询找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星镇多名村干部在扶贫领域因违反相关的政策和纪律法规而被查处,为有效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请问天星镇党委是如何做的,今年计划怎样抓好整改?”进入质询提问环节,一个个问题“辣味”十足,直指薄弱环节,真正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让党政‘一把手’现场述责述廉,就是要增强党政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大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大关县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用好述责述廉这把利剑,把述责述廉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夯实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扎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吕昭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