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云龙县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手握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推进纪法衔接和法法贯通。
日常监督成为常态。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廉洁从政情况汇报、纪委常委约谈、述责述廉等制度,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融入干部日常监督中,实现由问题线索核实为主的单一监督向深入、日常、主动监督转变,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150人次,占71.42%;第二种形态49人次,占23.33%;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2.38%;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2.86%。廉政回复意见累计33次1270人。
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健全完善巡察制度规则,制定《中共云龙县委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中共云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修订《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2018年完成3轮巡察,一轮“回头看”,其中3轮巡察共进驻23个单位,对4个单位进行“回头看”,共发现问题172条,移交问题线索34条,转立案6件8人。
聚焦扶贫领域执纪。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六项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一年两例会”,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联合督查工作机制,按一个目标、一个计划、一个清单、一个报告、一个反馈“五个一”的脱贫攻坚督查机制压实责任。制定《云龙县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5个组25人脱贫攻坚专项检查督查组,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2018年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其中党纪处分27人,政务处分4人,党纪政务双处分7人;问责22件36人,问责 4个村“两委”班子,2个村党总支部,通报曝光57人。(许洪议 罗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