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景谷县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通过电脑、手机下载研读,相互交流交换学习心得体会,掀起学习热议高潮。
“请示报告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来讲,是一项政治责任,是大局意识的彰显和下级服从上级领导的体现。我将切实担负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要求、按规定、按程序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关精神,以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建工作为引领,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党总支书记说道。
“《条例》的印发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举措和体现。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官僚主义、‘小圈子’等问题,使决策和管理更科学,更民主,使党的领导更有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说道。
“我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一员,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的过程,主动适应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做到自身正、自身硬。”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请示报告制度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是对共产党人实事求是优秀品质的检验。我将认真执行好《条例》,强化自身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边学习、边工作,努力提升忠诚履职的能力和本领。”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自我监督,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拧紧思想螺栓、上紧纪律发条。同时,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李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