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紧盯“关键少数” 2018年查处科级干部21人

发布时间:2019-03-02 08:06:07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8年以来,罗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首责,盯住“关键少数”,严格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从严查处一批科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73件,立案审查调查84件133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

县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县委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县委主要领导分别同13个乡(镇、街道)和68个县直单位签订81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注重协调配合,与公安、法院、检察、审计等建立联动机制,资源共享,拓展案源。全年共收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移交线索36件、处分18人。

加大政治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线索排查处置机制,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都要审查反映政治纪律的问题,严禁人为删减、忽略相关问题线索。加大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力度和广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共处分4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9名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认真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坚持防范与惩治并举,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属地管理,明确县管干部由县纪委监委进行谈话函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体现监督执纪方式的多样化、灵活性。全年共进行谈话函询86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8.2%。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和作风顽疾,重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形式新表现,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规案件,征地、扶贫、安置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查办。去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留置1人。(牛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