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发布时间:2019-03-02 08:12:19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县纪委监委召集县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共100余名,开展“以身边事  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会议通报了近年来该县查处的有关“小金库”问题的部分典型案例。

以案促改活动既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一次难得的思想和灵魂洗礼的过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该县当前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警钟长鸣,深化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保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建设清廉政府;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党纪国法“红线”不能碰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政绩观、人生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从严治党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县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刻汲取身边典型案件的教训,认真剖析原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据悉,2019年以来,红河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以身边事  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继续以案发单位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以案促防,持续深化拓展以案促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