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勐腊县纪委监委把在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提供纪律保障。
县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列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专题部署,有力有序推进,把扫黑除恶同“拍蝇”结合起来,聚焦涉黑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打掉“保护伞”,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生态。
督促推动全县乡镇(农场)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力争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凝聚党心民心,与同级政法机构加强协同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掌握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是否涉及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畅通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处置,对反映涉黑涉恶腐败的信访举报建立台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将治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列入监督执纪、执纪审查和巡察等日常和专项工作中,形成震慑。紧盯“三类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营造人人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9人次。(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