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临沧市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在学习运用上下功夫、做文章,多形式、全方位广泛学习贯彻,着力实现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
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市委常委班子以上率下,在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专题对监察法、条例进行学习。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头雁效应”,把学习监察法、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委学习重要内容,进行专门学习研讨,委机关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小组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学习,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纪法观念,规范执纪执法水平,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条例》,真正做到把纪法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组建市、县两级宣讲团99个,开展宣讲315场,受教育党员干部44026人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75008人开展知识测试;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45个市直部门参加,直接受教育党员干部780人次。并利用临沧日报、临沧电视台、临沧廉政网、“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多角度宣传,着力营造学习贯彻的良好舆论氛围。
此外,强化与干部教育部门协作,把监察法、《条例》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课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纪国法的宣传教育。将有关知识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范围,进一步树牢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教育引导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廉洁作为。(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