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压实改革主体责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华宁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扣时间节点,把督查挺在前面,开展机构改革专项纪律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六项纪律”开展,全面排查搞变通、打折扣、拖延改革,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钱物,透露改革工作情况和传播小道消息等明令禁止的行为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我们将少数职能部门、多数涉改单位和关键少数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督查组人员表示,在专项督查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县编委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担负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撤并或职能划转较多的涉改单位、涉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下发相关要求、编辑微信短信、列席单位工作会议、抽查检查涉改工作内容、走访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实时掌握各单位在机构改革中的工作动向。
在县财政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涉改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检查职能部门在改革中是否有专题工作部署、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国有资产处置中单位和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在涉改单位,对涉改职能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严查涉改干部甩手不干、推诿扯皮等不作为行为;对“关键少数”干部,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就严守“六项纪律”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切实履行深化机构改革领导责任,用严明的纪律为顺利推进机构改革提供政治保障。(张译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