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件

发布时间:2019-03-01 08:02:59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9年开年以来,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件,结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围绕纪检监察职责,该县通过专项巡察、派驻监督、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深挖问题线索。在元旦、春节期间,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县直单位及13个乡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同时,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等举报体系,并在“施甸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上链接12388举报网址,拓宽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5件,同比增长150%。

为规范程序,有效提高办理效率,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审查调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规范执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等工作流程。

此外,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县纪委监委还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经常到村入户,到扶贫一线深入摸排,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依据党纪党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潘继梅  颜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