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挺在前面,突出监督重点,精准监督措施,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对13个乡镇和59个县直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并根据不同等级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全年开展分析研判2次,发出交办通知书32份。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防范,探索实施以案促改。针对发案单位存在问题,向主责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督促整改问题15个。
坚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8360人次,发送廉政短信5000余条。接受领导干部外出报备859人次,重大事项报告412人次,审查回复廉政意见354个集体、1755人次。
加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教育,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建立“四不两直”暗访制度,采取“明察+暗访”“全面+专项”“面上+点上”等方法,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着力从工作推进、日常监管、社会反映、群众诉求中发现问题,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18名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问责48人3个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重要批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实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开展宣讲70场次、明察暗访8次,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大操大办、公车管理、办公用房、赌酒赌博、干部“走读”等专项整治。(张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