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全面提升乡镇纪委整体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县级统筹,分片协作。将全县16个乡镇(街道)划分成4个办案协作区,推行“上下协同、左右联动、交叉办案”的联动工作机制,对涉及基层的重要信访及线索,实行县纪委牵头、协作乡镇(街道)交叉办理,提升乡镇纪委纪律审查水平和质量,形成县纪委监委抓总部署、片区纪检监察室指导协助、乡镇纪委强化执纪主体职能“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同时选优配齐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实施全覆盖培训,并分批抽调到县纪委跟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县纪委监委领导分别联系相应片区和业务室分别负责相应片区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督促指导,有效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监管联动。2018年,该县纪委对乡镇纪委24件自办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其中的16件自办件进行指导协助。
创新方式,整合力量。明确县级纪委监委对乡镇片区联动协作监督执纪问题进行统筹指导,片区交叉办案、协作办案等在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纪委对辖区内民生监督员划片分组统筹指导,对民生监督员进行划片分组、统筹调配,联合交叉检查走访发现问题。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中、力量互补、交叉办案、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各乡镇划分成片区,整合乡镇片区力量,根据案件需要,统一协调片区内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实行交叉办案、协作办案。以协作片区为单位,统一抽调办案力量、统一组织调查核实、统一使用信息资源、统一审核把关、统一协调调度。结合在农村基层组织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要求,选择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社区)探索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民生监督员结合试点及推广工作,将民生监督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以巡察工作延伸到村为契机,充分发挥村级民生监督员作用。2018年,乡镇立案36件47人,结案29件40人。
健全机制,严格规范。先后出台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度》《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纪律审查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安全;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检自查的通知》,与16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派驻14个纪检组签订《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和《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切实将“办案安全是红线”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和每一个办案细节之中,为规范办案程序、约束办案行为、安全调查审查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严格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机制,县纪委监委对辖区内案件线索统一管理,集体排查、统一处置。严格执纪审查规范管理机制,问题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处理严格按规范操作运行。(李秋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