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9个乡(镇)纪委共立案16件17人,结案14件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这是2018年西畴县各乡(镇)交出的一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结合信访量增多、处置问题线索任务加重等情况,县纪委监委于2018年初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室负责和联系乡(镇)的通知》,推行县纪委监委6个纪检监察室对9个乡(镇)进行联系负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模式。在以往“整体抓”的基础上增加“结对抓”,进一步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撑腰鼓劲。
《通知》明确了“结对抓”的监督检查职责:对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及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开展责任制抽查检查工作,并对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县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明确了“结对抓”的督促职责:对乡(镇)加强作风建设及中央和省、州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并调查处置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结对抓”的承办职责:承办联系乡(镇)县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及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乡(镇)应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负责和联系乡(镇)案件查处工作。
《通知》要求,纪检监察室必须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乡(镇)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了解负责和联系乡(镇)的纪委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负责和联系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负责和联系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上下联动工作模式推行以来,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实现‘靶向发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压实联动工作模式,捆紧扎牢工作职责,对履行“结对抓”职责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责。(熊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