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

发布时间:2019-02-20 08:17:53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纪委监委对干部考察人选进行集中查验、全面“体检”,从严审查、从严把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回复、各负其责,严格秩序、严守纪律的原则,开展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拟提拔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遵守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再检查,实事求是的评价回复对象的廉政和廉洁情况,有效规范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廉政意见回复规定了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信访举报及违规违纪情况等4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所掌握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回复结论。

有关部门将所需资料以函件形式送达县纪委监委,廉政意见回复机构依据相关工作程序,签署党风廉政回复意见或出具书面回复意见。同时,分层级设计优化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表、审批表等表格,加入了廉政表现情况、分管领导审批等项目,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程序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审查工作中,对新提拔、转岗的82人(次)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