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发现问题200余个

发布时间:2019-02-19 08:09:11   来源:大理州纪委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永平县纪委监委面对新任务、新使命、新要求,主动对标对表,做细做实监督职责,让“探头”覆盖转化为监督实效。2018年,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各类督查80余次,发现问题200余个,提出整改意见90余条,开展各类提醒谈话900余人次,督促完成整改问题60个。

抓学习强教育,提素质重预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组成员素质,打牢履职基础。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部门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健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注重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提醒身边人。将加强扶贫领域监管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驻在部门各项扶贫资金和扶贫干部的监督与管理。

抓日常强管控,前移关口筑防线。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注重督促驻在单位全面排查、制定廉政高风险措施,加强对高风险项目和资金管理,对可能发生履职和廉政的风险,梳理工作流程、列出风险清单、提出防控措施、确保监督单位权力规范运行。各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优势,注重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等方面全程监督、持续跟踪,将“嵌入”优势转化为监督质效。同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注重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了解和监督,贴身定制谈心话廉方案,及时发现并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碰底线的错误行为,做到既高悬利剑、形成震慑,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实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2018年开展各类廉政提醒500余人次,签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承诺书1000份。

严执纪重警示,高悬利剑震慑常在。各纪检监察组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四风”、为官不为、生态环保等问题,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2018年15个纪检监察组共收到问题线索14起,办理县纪委监委交办及部门信访件9件。

严管理重监管,严防“灯下黑”。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与派驻机构成员开展座谈、交流意见,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管理和规范履职监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自我监督,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强化内部执纪问责,对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查处、严肃通报。(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