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西县印发通知,严明全县党政机构改革人事调整过程中相关纪律工作,要求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为确保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供纪律保证。
通知指出,要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各乡镇党委、县属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严肃性,坚决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各级党委决策部署。
通知要求,要严守工作纪律,在相关领导干部、人员未到岗就位前,绝不允许出现不履职、不作为情况发生。对因领导干部不履职、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重大事故发生和重大损失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严禁处置资金和资产,严禁各项大额资金审批,严禁违规突击进人、调整交流干部和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对违反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时进行工作交接,认真做好公共财产、资金的清理、登记、移交工作,不得违反规定带走原单位公产及资料,不能因人事变动而影响原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准相互宴请接风送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机构改革的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机构改革风清气正。(王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