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严肃会议纪律 确保政令畅通

发布时间:2019-02-07 08:14:06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为确保政令畅通,高效扎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镇沅县就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出“六个必须”的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凡由县委组织召开或者县委办通知参加的各类会议,参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不得随意请假、替会、缺会。

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书面向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请假。参会人员因公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因病住院,陪同上级部门领导考察调研,参加其他重要公务活动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书面向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请假,同意请假后按照要求安排其他人员替会。请假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安排替会;以电话、QQ、微信等方式请假一律不予认可;在全县辖区范围内出差、公干等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批准。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长时间离开会场。因临时紧急重大事项确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批准,未经批准提前离开会场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在会议上不得玩手机、接打电话,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除紧急公文外,原则上不得在会场内传送文件。

必须按要求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存放指定地方或交工作人员保管。参加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擅自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或外传。

对违反会议的参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委办公室将按季度对县委各类会议的参会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县纪委监委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纪律松弛的参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