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紧盯“四风”新动向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发布时间:2019-02-03 08:07:03   来源:丽江市纪委

春节前夕,永胜县纪委监委按照作风建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的要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全面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节日病”复发,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发出《关于严明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在为党员干部划出节日纪律红线的同时,向全县处、科级领导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355条次,还利用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过年了,公车这样用就违纪了”“过年了,这些‘娱乐’碰不得”等信息,及早提要求、发信号、打招呼,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发挥“头雁效应”。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重点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中“十二个严禁”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县纪委监察局派出17个监督检查组和1个明查暗访组对全县15个乡镇71个县直部门开展明察和暗访。重点对单位食堂、酒店、农家乐和购物超市进行排查和研判,对近期开具大额发票的单位逐一进行核实调查,防止隐形变异“四风”发展蔓延。

对在春节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从严从快查处,一律以顶风违纪论,依照《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规定对违纪人员进行顶格处理,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要追究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不力的责任,对春节期间作风问题进行“一案三查”,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应。(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