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小错积成大错。”彝良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在学习会上反复强调。
2018年,彝良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坚持严管厚爱与治病救人相结合,坚持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防微杜渐,强化党员干部教育,不断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苗头和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错误,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
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处理,从抓常、抓细、抓长做起,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首先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函询,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
对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极少数”,不如实说明情况的,启动初核,并严肃查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2018年,全县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
2018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2人,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45.22%。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