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谷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国土资源保护等方面,持续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全面监督检查生态环保领域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
近日,县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检修渗滤液调节池闸阀时,发现闸阀损坏却未采取隔离等有效应急措施,导致污染物进入水体。在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及时向上级和环保部门报告,被县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其法人代表徐某被县监委立案调查。
县纪委监委、环保、林业、水利、公安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层层压实各乡镇、相关部门及企业厂矿生态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责任人对近年工作情况、管理机制、业务办理流程、部门岗位风险防控、个人责任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情况书面报送县纪委监委审核。盯住问题不放,到相关部门走访调查、调取资料和到乡镇实地开展调查,通过重点调查与普遍排查同步实施、同向发力,查清问题、堵防漏洞、严肃追责,切实保证“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近三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责任人45人,其中,因滥伐林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7人,因林政资源监管不力、履行护林职责玩忽职守处分党员干部16人、约谈14人,因对违规采砂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处分2人,因履行“河长制”职责不到位问责3人、约谈2人,因环保违法处分1人。(王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