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砚山县纪委监委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的主业主责,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工作水平,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管理,拓宽案源渠道,严把“五道关卡”,强化管理监督,为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面上督查、专项检查、暗访调查、信访核查、轮次巡查等形式广辟案源,广泛“撒网”,重点“打鱼”,围绕被监督对象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对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增减挂钩、招标采购、惠民政策等方面开展“体检式”排查,广泛收集和注重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风”、腐败问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一旦发现具备可查性的“苗头”,一律按照“六大纪律”逐项排查,精准确定成案线索。
“五道关卡”即违纪事实关、证据确凿关、定性准确关、案件文书关和程序合法关。规范案件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的办理程序,在部署安排、分析定性上,改变过去的承办部门向上汇报,实行分管领导“下沉式”参与,到各承办部门共同讨论研究。加强对办案人员案件文书撰写指导,畅通各组室沟通渠道,强化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州要求进行案件卷宗整理归档。在立案调查、处分请示、涉案款物处置等敏感环节,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实行集体会签,有效防止错案、冤案发生。
通过集体培训、会议讲解、案例分析、沟通交流等方式,念好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廉洁办案的“紧箍咒”,明确“三个责任”,即主管领导对分管各室办案工作的廉洁情况负总责,调查组组长对其负责案件的廉洁情况负主要责任,调查组成员对自己承办案件任务中的廉洁情况负直接责任。“零容忍”查处办案人员存在的违规私存线索、以权谋私、跑风漏气、违反审查程序规定、违规使用审查措施和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等问题。
据悉,2018年该县共处置问题线索216件(次),立案查处88件,处理党员干部80人,办案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王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