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注重发挥微信公号功能 提升宣传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19-01-10 08:10:43   来源:丽江市纪委

永胜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永胜纪检监察”自2018年6月开通上线以来,坚持紧跟形势、聚焦主业、贴近基层的主办原则,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及时便捷、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利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气,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截至2018年12月底,“永胜纪检监察”累计关注人数达6496人次,共发布信息57期276条,点击浏览量达8.65万次。

把微信公号建成党纪法规的宣传平台。“永胜纪检监察” 微信公号开通以来,利用其灵活方便的优势,开设了“宪法跟我学”“一起学《条例》”“监察法释义”“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联系”等学习专栏,每期发布5至7条法律党纪原文,并加注权威解读,让全县党员干部随时随地能够学条文,懂涵义,提高党纪法规的宣传效果,现已累计推送学习党纪法律信息118条。

把微信公号建成传递党风廉政信息的平台。紧跟形势,及时转载发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讲话,把上级在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部署、任务安排和工作要求准确及时地传达给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党员,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巡视巡察等重点工作的开展,编辑发布了“扶贫政策应知应会”、“扫黑除恶基本知识”等信息68条,把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与履行监督这一首要职能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还通过微信平台创建了与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的快捷链接方式,方便读者学习、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

把微信公号建成警示教育的平台。转载发布“廉政微电影”“古代清官廉政故事”“权威发布”等信息19条,用查处的典型案例警醒教育党员干部,开展正面引导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适时通报全县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批,对由永胜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实施监察调查的3起涉嫌职务违法案,在第一时间推送3期“权威发布”信息,点击量直线上升,案件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收到了明显效果。

把微信公号建成学习交流的平台。在“永胜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中,始终按照贴近基层贴进实际的要求,把收集采写全县各乡镇纪委、县直各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各部室开展信访办理、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方面工作的亮点和经验类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设立“你想知道的基层那些事”“工作动态”板块,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给读者,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创建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平台。(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