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5人次

发布时间:2019-01-02 08:12:50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8年以来,陇川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监督审查调查方式方法,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5人次。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用好第一种形态。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态度,抓早抓小,消除隐患,不断筑牢干部纪律防线。对问题线索定期集中排查,合理分类处置,对倾向性问题早打预防针;对轻微问题及时核实并谈话提醒;对苗头性问题约谈函询并责令整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发挥作用并成为常态。2018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6人次,占54%。

突出审查调查重点,用好第二、三种形态。坚持在分类处置上下功夫,综合考虑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及时间节点、违纪事实和性质、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自身情况等因素作出处理。不断强化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同时把第二、三种形态作为减存量、遏增量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防止一般违纪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管住“好同志”与“阶下囚”的中间地带。2018年以来,共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34人次,占40%。

强化反腐震慑效果,用好第四种形态。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重点,聚焦精准扶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惠民政策等领域,着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警示教育活动,真正起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政治效果。截至目前,共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6%。(尹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