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收受别人“小意思” 给自己埋下大隐患

发布时间:2019-07-25 08:00:1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我完全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我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的检讨,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追悔莫及、痛心疾首。”组织面询中,纳某某充满了愧疚和自责。因为一个生日收受别人“小意思”,却给自己埋下了大隐患。

经查,西双版纳州人大机关纳某某在自己的生日当天收受他人礼品作为生日礼物。面询期间,纳某某主动交代了违纪事实,并上交了收受下属赠送的手表一块。纳某某收受礼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但因有如实交待问题并主动上交收受礼品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2019年7月18日,纳某某受到州纪委监委诫勉谈话。

【执纪者说】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收受别人的“小意思”,可能会给自己留下“人情债”,也可能因此埋下大隐患。虽然朋友之间,走亲访友带点小礼物实属正常,但是明显超出了礼尚往来,就有可能是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小意思”。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儿,特别对于管理部门下属的礼品就更不能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小节而酿成大错。(李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