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坐地生财 原国土资源局干部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9-05-06 08:02:42   来源:德宏州纪委

“因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的缺乏,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给国家、单位、村民们造成了很大损失,我已经深刻地认识到我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在此以诚恳的态度作出检讨……”陇川县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莫立文在忏悔书中说道。

经查,2010年至2011年,莫立文被抽调参加昔马温泉自驾游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在征地结束后将剩余3.5亩土地私自转让,转让费90114.5元被其侵吞;2010年至2011年,莫立文在参加陇川县民族商业步行街开发项目供地和拆迁置换工作中,收受开发商人民币10万元;2011年,莫立文帮助他人办理0.5亩宅基地,从中非法获利94985.5元。2019年1月24日,莫立文被德宏州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2019年4月22日,陇川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莫立文开除公职处分。

【执纪者说】

有权不可任性,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使、用来为人民办事,不能滥用、不能越界。如果把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最终必然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莫立文虽未居高位,但手有要权,在金钱利益的诱惑面前,未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纪意识,贪欲逐渐侵占了灵魂,最终使自己堕入犯罪的深渊。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慎用手中权力、敬畏手中权力,斩断欲念、不踩红线,让权力坚守正道规范运行,才能堂正做人、干净干事。(陇川县纪委  尹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