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4-30 17:32:00   来源:昭通市纪委

4月30日,昭通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威信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陶永朝收受下属礼金问题。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陶永朝任威信县罗布镇党委书记期间,在办公室两次收受下属礼金共计2.5万元,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21日,陶永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镇雄县赤水源镇原党委书记冯永钧长期违规借用辖区内企业车辆问题。2012年11月,经冯永钧决定,镇雄县赤水源镇党委政府同辖区内一建材企业协商,由该企业出资购买价值42.98万元福特锐界越野车一辆,落户在该企业名下借给赤水源镇党委政府,供冯永钧长期使用,直至2018年1月才将车辆归还企业;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1日,冯永钧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重新确定为科员。

3.大关县原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吴洪收受民营医院礼金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吴洪在开展民营医院升级指导、新农合定点报账申报预审等工作及春节、中秋节期间,先后七次收受大关祥和医院、大关博南医院等民营医院礼金1.4万元。2018年10月18日,吴洪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威信县双河乡党委书记应永斌、乡长陶涛、乡纪委书记张子林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双河乡政府以加班补贴、下乡补贴、责任制考核奖金等名义,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40.72万元。对此,双河乡乡长陶涛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乡党委书记应永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乡纪委书记张子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21日,陶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8年12月29日,应永斌受到通报、书面诫勉问责,张子林受到通报问责。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