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4-30 16:01:09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期,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景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扬,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永平镇政府挂职副镇长陶勇,政务服务管理局科员、永平镇双龙村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佟兴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在景谷县脱贫摘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杨扬、陶勇、佟兴华履行职责不到位,针对性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对群众反映诉求处置答复不严谨,排查组织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致使群众不满意,并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20日,杨扬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陶勇、佟兴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驻雪林乡大芒令村扶贫工作队员朱江,工业园区党委副书记、驻雪林乡左都村扶贫工作队员魏宇亮,工业园区党委委员、驻雪林乡大芒令村扶贫工作队员王海云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朱江、魏宇亮、王海云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未严格履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关于“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的要求,搞“走读式”“挂名式”驻村,实际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分别为23天、45天、13天,工作作风不严不实,2018年12月28日,3人分别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3.思茅区倚象镇纳吉村党总支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纳吉村党总支未能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管理村组干部不到位,主动作为、带头示范作用差,团结干事能力不足,工作责任心弱,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缓慢无措施,全村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2018年12月8日,纳吉村党总支被通报批评问责。

4.墨江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人员、驻坝溜镇老朱村脱贫攻坚工作队员杨钱睿失职失责问题。杨钱睿作为驻村包组工作队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不认真履行驻村包组工作职责,对其所包的村民小组社情、民情不了解、不掌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11日,杨钱睿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景东县漫湾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杨文芳、漫湾镇保甸村龙潭小组组长李金树失职失责问题。漫湾镇林业服务中心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使用跟踪监管不到位,导致保甸村龙潭小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滞留、账目混乱,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杨文芳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李金树负直接领导责任。2019年1月6日,杨文芳、李金树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