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4-28 08:53:22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临沧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反贪局原局长杨云峰,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窦玉龙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经杨云峰与窦玉龙同意,临沧市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以办公用茶、食品等名义,违规使用9.81万元公款购买茶叶等土特产,用于赠送相关单位。同时,杨云峰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10月22日,杨云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窦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市社保局原局长杨晓违规发放通讯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6年,市社保局违规发放干部职工通讯补助共计4.09万元,杨晓作为市社保局局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杨晓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8年12月26日,杨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3.临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梅建军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2014年1月,时任临翔区南美乡党委书记梅建军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发放春节过节费问题(资金来源为烤烟奖励资金)。之后,南美乡发放2013年烤烟奖共8.2万元,其中,超出可直接用于奖励个人标准发放3.77万元。2018年12月26日,梅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