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套取扶贫资金4.5万元 终露马脚毁前程

发布时间:2019-04-21 08:11:11   来源:昭通市纪委

“我原以为悄悄领了他们的补助资金不会有人知道的,结果还是纸包不住火,终于还是露了马脚露了馅。”昭通市柿子镇水银村原监委会主任何延均悔不当初地说道。

经查,何延均任柿子镇水银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2012年实施的水银村整村推进产业发展项目过程中,与时任柿子镇水银村党总支副书记罗世荣虚报魔芋种植面积套取项目资金4.5万元后个人分得3.6万元;2014年在为村民出具落户证明过程中收受他人红包1300元。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和法律法规。2019年1月25日盐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延均开除党籍处分,对其违纪所得3.73万元款收缴财政。

【执纪者说】

作为村党总支书记的何延均,胆敢套取魔芋种植项目资金3.6万元据为己有,利用手中职权收受村民红包1300元,其组织观念何在?党性原则何在?清正廉洁何在?“何延均式”的村干部在工作中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突破了纪法底线,“啃食”的是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损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念好“教育经”和“紧箍咒”,织密“监督网”,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预防和遏制村干部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把他们出格的言行举止拦截在“带电”的高压线外。(盐津县纪委监委  罗斌  万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