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敲诈勒索 强迫交易获处分

发布时间:2019-04-06 08:18:34   来源:迪庆州纪委

“作为党员,放松了自我约束管理,纠集家人、亲属意气用事,为达个人目的破坏纪律法律,铤而走险犯下罪行,最终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亲人......”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时,维西县维登乡北甸村党员和福中低沉的语调难掩悔恨。

经查,和福中纠集其他三人,使用堵路、滋扰、威胁的手段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其中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37.5万元,强迫交易非法获利25万元。和福中等四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相互配合,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实施三次以上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犯罪行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维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维登乡政府于2019年3月30日给予和福中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党员身份意味着更高的自我约束标准,更严的纪律行为边界,更深的党员意识境界。那种身份入党,思想意识不入党、行为准则不入党、遵纪守法不入党的“形式党员”,从根子上就背离了党的宗旨、党员义务,违背了入党誓词,沦为身在党内的“党外人”。“党员”身份不是“保险箱”,只有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严守规矩纪律,高标准、严要求,才能打牢根基,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