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4-04 16:45:31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期,楚雄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元谋县黄瓜园镇原党委书记昝智明虚报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昝智明在担任元谋县凉山乡政府乡长、黄瓜园镇党委书记期间,先后多次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报、虚增方式套取扶贫等领域项目资金97.627万元并设立“小金库”,其中4.515万元归自己使用;采取虚开发票方式套取2.1878万元扶贫资金,用作公务开支;伙同他人私分烟农合作社资金1.895万元,个人分得5000元。同时,昝智明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12月2日,昝智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5.015万元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楚雄市鹿城镇吉乐村委会主任郭从发以贫困户名义办理扶贫小额贷款获取财政贴息归家庭使用的问题。2017年7月1日,楚雄市鹿城镇吉乐村委会主任郭从发经与本村民小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郭某某、陈某某商量后,由两户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名义,向中国邮储银行楚雄州分行办理3年期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共10万元归郭从发家庭使用,截至2018年9月20日,郭从发获取10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财政贴息资金5673.98元。2018年11月19日,郭从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财政贴息资金予以收缴。

3.姚安县适中乡民政所原所长李永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李永忠在担任姚安县适中乡民政所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认真审核低保对象死亡人员表册,继续发放36名死亡人员低保金24998元。2018年12月13日,李永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发放的24998元低保金予以追缴。

4.大姚县石羊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光伟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0月,王光伟在担任大姚县石羊镇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工作不认真负责、督促指导不力,导致石羊镇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9栋未严格按原设计规划实施,通行和采光受到一定影响,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12日,王光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