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4-04 08:13:5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五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红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李红艳在担任五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人民币共计2.4万元,女式挎包1个。2018年12月28日,李红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安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马萍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马萍担任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于2016年12月赴广州学习考察政务服务工作时,用公款购买价值1500元的礼品;2016年、2017年底,违规同意将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零余额帐户款项合计人民币13.47万余元转入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帐户开支;违规审批重复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金共计1.81万余元,违规租用车辆用于日常办公使用。在组织审查前,马萍主动退缴个人违纪所得并组织退缴单位违规支出。2018年11月16日,马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违章办原主任徐鲁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徐鲁臣担任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违章办主任期间,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春节、中秋节分4次收受辖区内渣土运输人员所送现金共计6000元。2018年10月24日,徐鲁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