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驻村工作队长“花样作”受双重处分

发布时间:2019-03-25 08:20:39   来源:文山州纪委

“因为我个人的错误行为给党抹黑,对不起信任我们的群众,我接受组织给我的处分。”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何卫清后悔不已。

经查,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何卫清,在派任阿猛镇千庄村党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不认真履行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职责,多次公车私用办理个人私事;不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安排,在镇纪委纪律检查时,安排人员擅自更改值班安排表;未经会议讨论个人决定村上事务,向朋友购买路灯、把县交通运输局给村委会的电脑送给他人;插手购买村委会伙食,从中多报销食材采购费;多次向村小组干部和群众索要树、石、水缸等财物;在村委会组织赌博,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3月13日,经县委批准,县纪委给予何卫清留党察看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和向群众索要的财物。

【执纪者说】

作为一名党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本应为群众谋利益,心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谋群众之所谋、急群众之所急,多想办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带头讲纪律、守规矩,积极主动作为,用心、用情去做事,在脱贫攻坚一线作好表率,确保各项民生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在基层贯彻落实,但却带着违反相关规定,受到查处纯属咎由自取。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对于那些不遵守纪律、带头“搞破坏”的驻村工作队长,既要严肃查处,也要制定相关监督制度,从源头做好防范。(朱文菊  李正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