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党员透支信用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9-03-11 08:12:26   来源:文山州纪委

“我作为党员在透支信用卡后不按照规定还款,对银行催缴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未引起重视,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还损害了个人信誉,不值得!”接受审查时农海英这样忏悔道。

经审查,富宁县侨联副科级干部农海英,2013年10月22日向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办理信用卡后,透支信用卡本息共计15.19万元,不按规定还款,信用社多次催缴无果,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其仍未及时偿还,其行为违反生活纪律。2019年2月12日,农海英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如同一条纽带,连接着每个人,党员干部失信不仅损害自己,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维护好自身形象,遵循职业道德操守和社会公德,言出必行,诚信守法,积极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周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