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赚取推广代售种子差价 2名负责人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9-02-21 08:15:58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天我怀着真诚的心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作为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管理工作的失职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悔悟之心。”“作为一名党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违反廉洁纪律;作为单位负责人,组织职工销售种子,收入未全部纳入单位监管,违反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面对错误,我感到无比后悔。”芒市风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段学聪、副主任陈应宏在检讨书中写道。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随着种子市场全面放开,市面上充斥着“以次充好”“未审先推”的种子,风平镇辖区内农民连年饱受假种子之害。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风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遂决定与有资质的公司合作,引入公司稻谷种在风平辖区内销售,从客观上杜绝假种子问题。这原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他们的初衷是为了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变了味。

经查,2013至2017年期间,该市风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段学聪、副主任陈应宏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工作便利,同泰丰种业有限公司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公司销售、推广种子,从中赚取差价。公司根据销售业绩返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培训费、技术指导服务费和“辛苦费”。4年间,该公司共返给风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9.06万元。除2015年打入村级资金专户的2万元外,其余27.06万元根据出勤记录全额分配给参与种子销售的18名工作人员。

经二届市纪委第71次会议、市监委第26次委员会议审议,报芒市委二届第52次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段学聪、陈应宏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并全额收缴违纪资金。

【执纪者说】

维护农民利益、服务“三农”本是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分内事,他们却在其中动起了小心思、打起了小算盘。利用成本与销售之间的差价赚取所谓的辛苦费。殊不知,所得钱款,实质是披着“隐身衣”的“腐利”;所“吃”差价,变相地增加了农民负担。他们打着劳务费的幌子,玩起障眼法,暗度陈仓,触碰纪律红线,必为党纪法规所不容。此举辜负了农民对农科人员的信任,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最终,他们双双为差价买单。(施再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