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浩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时间:2019-01-31 16:40:55   来源: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

经查,2006年至2018年,杨浩在担任原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局长,原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以欺骗组织方式,故意隐瞒其严重违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其以他人名义投资持有股票的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组织他人多次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此外,杨浩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浩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监察机关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