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拖拉办事侵害群众利益 村委会原综治专干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9-01-31 08:17:36   来源:文山州纪委

“本该是为群众做好事,却因为自己认为是小事,拖到现在还没上交,我辜负了群众对我的信任,我对不起他们。”当袁廷贵得知因自己的拖拉行为导致5户群众2018年在看病就医时无法享受国家减免政策时悔恨不已。

经查,2018年1月,砚山县阿猛镇顶丘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原综治专干袁廷贵,收取马草龙新、老寨村5户群众2018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但没有到阿猛镇新合办进行入账,一直滞留在其个人手中,款项涉及22人,共计3960元。直到2018年10月调查组调查期间才将保险费退还给群众,导致这5户群众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未缴纳,在看病就医时无法享受国家减免政策,侵害了群众的利益。2018年11月20日,袁廷贵被阿猛镇党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执纪者说】

群众的事无小事,作为村干部,要把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查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不尽责、懒政怠政等官僚主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件关乎自身利益的小事中感受到真正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李正厦  杨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