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1-29 12:00:00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华宁县宁州街道新庄社区违规组织旅游和发放值班补助问题。2014年8月,新庄社区利用人大代表活动组活动之机,两次违规组织社区干部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到普者黑、轿子雪山旅游,违规用集体资金报销旅游费用18500元。2014年至2016年,新庄社区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助共计3420元。2018年12月,新庄社区党总支书记李能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易门县龙泉街道江口社区居委会主任刘炤明春节期间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6年至2016年,刘炤明在担任江口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主任期间,多次在春节期间收受私企老板送的礼金共计9500元,香烟3条。2018年8月,刘炤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华宁县农业局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问题。2017年3月,华宁县农业局下属单位亚热带水果示范园以工作目标考核奖名义,向县农业局机关和示范园干部职工发放2016年度考核奖共计25.56万元。2018年11月,时任县农业局副局长马光磊(主持工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玉溪卫生学校违规报销交通费、伙食补助和旅游费用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玉溪卫生学校违规审批报销教职工外出培训考察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17.41万元,教职工培训后绕道旅游费用1.02万元。2018年12月,校党委受到检查问责,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郭庆平和党委委员、副校长善要仁、施茗祥分别受到通报问责,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