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党务干部培训班精神

发布时间:2019-12-11 16:25:51   来源: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党务干部培训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支委会认为,这次培训班紧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紧紧围绕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强化了“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政治意识,增强了做好机关党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党务干部的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能力水平,促进了党建工作特别是党支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支委会强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把培训班精神贯彻落实到好党支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党政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认识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必须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把机关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和党支部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做好两不误、两促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支部和每名党员,以机关党建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掌握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纲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纪律、党的组织制度等内容,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关爱相统一,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支委会要求,支部委员要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有更强的自觉,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发挥好理论学习组织者、推动者和引领者的作用。要带头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自身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支部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肖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