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谋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担当。
推动驻在部门党委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责主业。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精神,坚决拥护上级将省戒毒局纳入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范围的决定,把综合监督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的责任扛起来,忠实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责。明晰监督责任,探索组长全面负责并主要侧重对省司法厅机关的监督,一名副组长负责对监狱系统监督,另一名副组长负责对戒毒系统和政法干校监督的构架,确保权责清晰,补齐监督短板;着力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实地检查资金项目,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压实责任,明确“保护伞”认定和查处标准,依规处置问题线索,配合省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检查12个单位,发现并督促整改6个方面的问题;针对特赦实施工作,向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发函,向各监狱单位纪委发通知,开展实地抽查检查,指出问题10个督促整改,督促有关单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做到“不漏赦一人,不错放一人”,确保本次特赦成为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国家的成功典范,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严在日常,抓在日常,严格落实各项监督措施。深化政治巡察,形成有力“再震慑”。2015年7月以来,原省司法厅纪委牵头,在省直机关中率先开展巡察监督,至2017年实现了对省司法厅党委管理的38个监狱单位和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巡察全覆盖,并于去年对14个单位开展了“回头看”。今年以来,顺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给派驻监督工作带来的深刻变革,找准监督者的职能定位,变牵头主抓为监督指导,督促省司法厅党委对12个单位开展“回头看”,发现了一批问题、整改了一批问题、完善了一批制度,形成了有力震慑;抓住关键事,如实对个人和集体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9个监狱2017、2018年的减假暂案件全面排查;密切与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联系配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努力形成监督合力;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面询,提醒谈话和约谈;完善监督制度,新建或修改完善7个组内制度,加强管理、规范工作。
强化上下贯通,夯实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督查调研。组主要领导带队,到基层单位开展督查调研,既深入了解掌握管党治警工作状况,为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又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对督查调研发现的党委甩手履职不到位、纪委“三转”不到位,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责令立行立改并向综合监督单位通报。盯住关键人,紧盯基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这个重点,促进“关键少数”干净干事,担当履职,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单位纪委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对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单位纪委的审查调查工作从执行程序到纪律适用、最终处理等严格把关,指导基层单位纪委初核,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监督范围内近两年来的处分执行情况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处分执行到位,打通处分执行“最后一公里”。探索开展“驻在式、推磨式”检查,组建44个检查组,对监督范围内的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和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问题,在检查过程中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压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又检验和锻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驻在部门党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大力支持监督,为派驻监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无论是开展审查调查还是监督检查,均对场所、设施、车辆、人员等给予全面保障;对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认真抓落实。加强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工作保障,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查办违纪案件。根据纪检监察组工作实际需要,通过借调、抽调参与专案工作、跟班学习等方式,有计划、分批次轮换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纪检监察组参与相关工作,既培养锻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又缓解纪检监察组人少事多的实际困难。
找准职责定位,忠诚履职精准。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内在一致、相辅相成的特点,既严守职责边界,又积极主动为驻在部门党委发挥主体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坚决服从省纪委监委的领导,落实“2+1+1”机制,积极主动向委领导汇报工作,带着问题向相关室请示汇报。与省司法厅党委共同研究筹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细化为9个方面21条措施,纪检监察组研定6个方面17条监督措施。定期会同驻在单位党委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找准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提出针对性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驻在部门发函,督促整改落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规范工作。(李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