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组内工作程序,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提速、提质、提效,近日,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制定了《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
《工作规则(试行)》分为工作职责、议事决策、文件处理、印章管理、宣传教育、监督管理、附则等7章25条,对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各项职责任务、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工作规则(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派驻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凸显派驻监督工作的“辨识度”、贡献率和原创性,推进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