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认真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系列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9-10-11 11:18:56   来源: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认真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在全省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和在省纪委监委主题教育总结会暨新式纪检监察工作证颁发仪式上的讲话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全组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冯志礼在全省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精神和在省纪委监委主题教育总结会暨新式纪检监察工作证颁发仪式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有关指示要求,严守纪律规矩,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派驻监督的示范和样本”,为推动云南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专责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日常教育和提醒。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要把《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发挥好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具体要求转化为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要积极适应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学会用法治的、发展的、实事求是的思想分析问题,学习好、遵守好、运用好《问责条例》,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达到思想品质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落实到位的实际效果,充分体现派驻机构的“辨识度”。

会上,参加专案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和检举举报平台操作应用培训的人员还分别作了情况汇报,分享了学习收获和体会。大家一致表示,要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解琼珍  鲁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