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以新实践深化新认识推动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9-10-10 11:11:05   来源: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按照改革新要求,明确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强化派驻监督,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近日,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一名违纪违法干部发出了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后的第一份政务处分决定。

坚持学习与实践相促进。认真抓好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的业务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专题培训,邀请省纪委监委案管室有关同志对全组人员和4家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进行2天集中业务培训,增强对党规法规理解,提升执纪监督能力。梳理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在深入学习监督执纪规则和监督执法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派驻机构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及授权行使的监察权限,认真梳理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坚持关键环节集体研究、讨论决策和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审查调查流程顺畅有序、一个不落。强化实践锻炼力度。针对监督单位出现的处级干部违纪违法事实,及时对违纪违法干部进行党纪政务双立案,启动相关审查调查工作。通过以案代训,进一步强化纪法衔接、双施双守的思想认识,逐步积累和不断提高监督审查调查的实操能力及工作经验。

坚持程序与效率相统一。严格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审查调查工作方案,成立调查组和内部审理组,明确各自责任分工,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按调查程序做好政务立案决定书制作、调查谈话、集体研究处分等次、下达处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与省直机关纪工委和相关监督单位的沟通联络,在开展政务处分业务工作阶段,及时与省直机关纪工委对接,听取调查工作、案卷制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及时与相关监督单位沟通,统筹协调好领导班子研究给予被调查人党纪处分和驻部纪检监察组下达政务处分的时间点和工作细节,确保政务处分下达后与被处分人的职务职级并行套转工作无缝对接,并督促机关党委(人事处)及时调整被处分干部的工资待遇,确保处分决定严格落实。

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在调查工作中,督促被调查人认真学习党章和刑法,从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多个方面做被调查人的思想工作,引导被调查人深刻反思错误,从心存侥幸、党纪法律意识淡薄等表面现象中反思政治思想、党员干部身份认识等方面的问题,做到痛定思痛,真正从思想深处挽救干部。同时,按照惩处一个、警醒一片的原则,举一反三、以案释纪,将日常生活纪律和行为规范作为廉政谈话重要内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震慑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