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9-09-10 08:14:43   来源: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近日,云南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区纪检监察全体干部参加学习,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支部书记领学《问责条例》,并对条例进行了深刻解读。

会议指出,此次修订的《问责条例》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完善了问责原则,明确了主体职责,丰富了问责情形,增加了问责程序,重点规范了不予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和从重加重问责的等情形,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会议强调,此次修订的《问责条例》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要求,更是总结问责工作实践,实现问责制度与时俱进的需要。

会议要求,新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问责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新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重点认真学习,学深学透,全面掌握,在执纪监督工作中发挥好《问责条例》的利剑作用。也要时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切实把《问责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推动《问责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贾帆  董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