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发出工作建议函 保障特赦实施工作公正廉洁

发布时间:2019-07-19 08:11:02   来源: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和习近平主席签署的特赦令,严格依法做好特赦实施工作,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担当,采取三项举措提前介入、全程同步进行监督,确保此次特赦实施工作依法有序、公正公开、廉洁高效进行,圆满完成任务。

向省司法厅党委和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发出工作建议函,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特赦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依法实施特赦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程序规范”的工作要求,把握工作节奏和时间节点,严把摸排调查关、报请程序关,确保在国庆节前基本完成特赦实施工作。

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监狱系统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挺在前面,紧扣“九类特赦对象、五种禁止情形”,聚焦特赦工作实施中在押罪犯筛查核实、特赦提请、教育引导、研判工作、安全稳定等具体问题,把被提请特赦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应当特赦的罪犯是否提请特赦、提请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对特赦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坚决杜绝以赦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特赦实施工作廉洁公正,公开透明。

突出政治监督,制定特赦实施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紧盯摸排调查、筛查评估、集体研究、公示、审核报请等重要环节,抓实对监狱系统各押犯单位和社区矫正管理部门特赦实施工作情况的监督,强化在重要时间点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确保每一个特赦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实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程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