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总工会纪检组:落实《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发布时间:2019-06-13 08:17:33   来源: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实施以来,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落实《办法》,有的放矢,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不断强化“派”的权威,释放“驻”的优势,提高群团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

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治监督。督促综合监督工青妇3家单位党组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第一时间抓好学习传达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首责,围绕综合监督单位是否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是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问题,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落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会制度,监督和规范综合监督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与综合监督3家单位共同研究贯彻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措施,确保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自觉坚定。

擦亮监督“探头”,做好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思考和谋划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每年向工青妇3家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明确各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解决责任不清、履职不力、问责不严等问题;抓牢日常监督,积极发挥3家单位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及时发现党员干部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紧盯综合监督3家单位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通过及时走访、约谈面询、提醒谈话、重要节点纪律作风检查、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坚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结合部门特点,抓实监督工作。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城镇困难职工解脱困工作作风督查,驻村扶贫队员工会会员慰问工作作风督查,“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云南青年五四奖”“三八红旗手”等评比表彰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纪检组对拟推荐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廉政方面的情况进行签字备书。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参与省纪委监委中心工作,先后有2名干部参与委机关专项工作。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制度,促进业务能力全面提升,规范纪检监察组工作流程,对重大事项研究、公文处理、会议、保密、请销假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抓好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时跟进工作实效。(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