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原文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研究完善内控制度,在省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规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会议强调,《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执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又全面总结了近年来云南省监督执纪工作的改革创新成果,充分体现了云南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辨识度”,是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纪检监察组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主动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会议指出,在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组结合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配备等实际,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规程、线索管理处置规程等15个内控制度规定和干部动态监督、例行沟通会商等8项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提升了综合派驻监督效能。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特别是对照新的职能职责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纪检监察组原有的内控制度与新的职能职责相比,存在不适应、不完善、不严密的问题,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促进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要求,要严格遵守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期间纪律要求,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切实做到工作不断、干劲不减;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学习掌握《实施细则》,认真学思践悟,在具体工作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行主责主业的能力水平;要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的定位,强化政治监督,讲纪律、讲忠诚、讲干净、讲担当、讲境界、讲情怀、讲精神,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细化完善内控制度,严密定岗、定责、定人,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要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艺术,在履职尽责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推动综合派驻监督提质增效;要紧密联系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现状,增强政治上的敏锐性、职业上的敏感性、行动上的敏捷性,努力提高监督执纪贡献率。(金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