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专题组务会,认真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云南省制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执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是云南省推进监督执纪工作改革创新的制度化成果,是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要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实施细则融合贯通起来,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发挥好派驻机构“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铁军。(解琼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