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组:拓宽监督渠道 开展“一对一”跟进监督

发布时间:2019-05-24 08:18:29   来源:省纪委驻省国土厅纪检组

为擦亮监督“探头”,紧盯驻在部门“关键少数”,让“监督的再监督”再见成效,今年以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组结合新组建的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分工的实际,结合驻在部门资源审批量大、项目资金量大、廉政风险极高,而驻厅纪检组人力极其有限,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履行不到位等特点,紧紧盯住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领域,在不断学习掌握监督对象业务的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厅厅领导分管业务性质特点,充分考虑纪检组每位同志专业、专长,创新性开展由纪检组组长跟进厅党组书记、厅长,其余人员跟进厅党组成员的“一对一”跟进监督方式,力图解决责任不具体、不明确,监督空洞化,效果不好等问题,补齐监督短板,实现全面监督、精准监督。

纪检组以“一对一”的定向责任促进监督责任落实,跟进对厅领导分管工作业务的学习、了解、掌握和各项具体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擦亮监督“探头”,提升监督效能,以监督责任落实促进分管厅领导“一岗双责”落实。

“一对一”跟进,倒逼纪检组工作人员务必首先做到三个熟悉。熟悉监督对象业务,纪检组高度重视熟悉自然资源系统业务,要求全体人员通过主动学习、参会、检查等增长业务知识,做到能准确解答基础业务知识,能将业务知识娴熟运用到监督执纪中。熟悉监督对象风险点,纪检组要求跟进监督人员要主动深入排查监督对象廉政风险点,读业务书籍,与监督对象交流,与办事群众交流,了解其办事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工作人员有无违规违纪、吃拿卡要的情况。熟悉监督对象基本情况,纪检组要求跟进监督人员对其负责的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要主动了解,并逐渐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在出国境审批、婚丧事宜报备、廉政意见回复时,一般由跟进监督人员负责拟写回复意见,报组领导审定;在需要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时,一般由跟进监督人员作为主谈人;在执纪审查中,一般由跟进监督人员作为主办人。

“一对一”跟进,能让监督执纪做到“三个精准”。有助于精准识别。“一对一”跟进监督旨在让全组同志通过学习实践,掌握监督对象业务、把握得住关键、排除干扰。有助于精准处理。对“一对一”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由跟进监督同志报经纪检组负责同志同意后,及时向“一对一”厅领导报告,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推进日常监督提醒常态化。有助于精准突破。“一对一”跟进监督,能让纪检干部在面对重大疑难案件时,既懂“门路”,如涉地涉矿的业务知识,又懂“套路”,如具体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谋取私利的方式渠道,作明白人。对案情能全面掌握、分析到点到位;在案件审查遇到瓶颈时,能找到关键,取得突破。

明确监督责任田,告别监督空洞化。“一对一”跟进监督可有效解决被监督单位业务处室多、职能多、业务复杂、风险点多,纪检组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之间的矛盾,明确每名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田,从人人都监督,但往往不精不准的监督方式转变为“一对一”抵进监督,压实监督责任,分解细化监督任务,对照监督清单,让跟进监督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标对表开展监督,让监督更加具体、更加精准。

主动作为、监督靠前。纪检组坚持把加强纪律教育、廉政风险评估、廉政风险防控作为监督靠前的有力抓手。针对纪律教育,由跟进监督人员收集对应的典型案例等,通过“云南自然资源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纪律教育文章,同时对“一对一”监督领域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各类教育培训内容的要求督促到位,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针对廉政风险评估,跟进监督人员紧盯权力运行、项目和资金监管、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督促责任主体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拿出具体的防范措施;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跟进监督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上墙、上网接受监督。

破解监督障碍。纪检干部掌握监督领域业务知识,有助于在群众直接来访中,对政策性、业务性问题能结合纪检监察业务实际直接予以当面回复,有效解答来访群众问题,消除误解,减少群众反复跑,纪检干部到处问,问题还得不到解决的窘境,还可有效辨别缠访、乱访、滥访问题,减少群众遇到困难、办不成事,找不到正确解决方向,甚至对监督对象产生误解等问题。在以往的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当遇到不清楚的业务问题时,纪检组干部常需要四处咨询请教,虽然相关人员会给予解答,但往往存在有所顾及、怕惹麻烦、解答不全、方向不准等问题,由纪检组人员自己掌握业务知识,将遇到的业务问题尽量直接准确解答是最好的方式,这样极有利于案件保密、对案情的准确分析把握,认识问题核心,不偏不倚,加大快查快处力度,准确执纪量纪,保障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一对一”跟进监督也有利于纪检组对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的监督拓展,强化综合预防、过程监督。

建立长效机制。纪检组将通过长期学习实践,结合自然资源系统业务不断变化,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有新要求的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制定具体监督措施,严格执行、不断优化,让监督有规可依、形成长期稳定的监督指导机制;“一对一”跟进监督,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轮换,既可避免形成惰性,又能让每个人员能更全面熟悉监督对象的业务。(李瑞)